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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江山批示肯定苏滁现代产业园项目“绿色通道”制度2013年7月31日

类别:人文民俗 日期:2013-7-31 10:29:15 人气: 来源:

  近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台《苏滁现代产业园项目“绿色通道”暂行实施办法》,市委江山批示肯定:“此意见很好。”

  为切实服务苏滁现代产业园项目,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聚优势,中心牵头,窗口协同联动,“提前介入、快速受理、全程、高效办结”,提高苏滁现代产业园企业准入、基本建设等事项审批服务效率,形成的审批帮办工作新机制。

  该办法明确了中心业务一科牵头负责产业园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为产业园项目提供有关行政审批政策综合咨询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牵头负责入驻产业园的内资企业设立登记有关审批事项的帮办服务(主要包括前置审批、“一表通”注册登记、联合年检等);中心商务窗口牵头负责产业园外资企业设立登记有关审批事项的帮办服务(包括前置审批、注册登记、联合年检等);中心建委窗口牵头负责产业园工程建设有关审批事项的帮办服务(包括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联合审查、施工许可、竣工联合验收等事项);产业园管委会国土规划局牵头负责产业园项目选址、规划阶段审批事项的帮办服务。

  该办法还明确了中心业务一科负责人和各牵头窗口负责人为产业园项目帮办服务第一责任人。中心业务一科和相关窗口应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担任产业园项目帮办员,专人负责;各窗口在审批服务过程中涉及中介服务的,应提供中介机构目录,供企业自愿选择;对于产业园申办事项取消承诺件和即办件的区别,取消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的区别。实行特事特办,全程帮办;严格实行首办负责制。同一个窗口内部事项,由项目帮办员专人帮办。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事项,由主办单位商请有关窗口配合,或商请牵头窗口,启动联合审批机制,不得在窗口之间“踢皮球”; 实施告知承诺制。对于产业园事项,基本条件具备、主体要件齐全,仅辅助性等非实质性材料暂时不齐全的,申请人填写“告知承诺书”,经窗口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先予办理。待申请材料补齐后,即刻送达批文或证照;对于产业园重大项目,中心业务一科建立项目进度表,督办。重大项目范围,由中心和产业园管委会共同确定。各窗口办理产业园事项,应将办理情况录入市政务服务中能化行政审批系统,接受监管;应产业园管委会和产业园项目单位要求,中心可组织相关窗口赴项目现场,直接沟通交流,实行跨部门的一次性告知,或实行联合踏勘、联合审批。将窗口办理产业园项目情况,纳入窗口绩效考核; 在审批服务过程中,出现办事拖拉、超时办结、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的,中心将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窗口及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

关键词:苏州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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