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8月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最近,江苏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联合颁发的条文指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
消息一出,很多专家认为,这样的政策有效的了购房者的利益。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说,现在各大房地产网站的不合规电商业务该有人管管了。
韩世同:我也不太主张电商太过商业化,使得它本来网络应该只是局限在作为网络传媒的,作为的角色,媒介这样一种决策,但是现在媒介就已经变成中介了,那这里面它的身份有点混淆,而且就是它有一种倾向就是当电商过于倾向于商业化运作的时候,它的这种公信性,中立性的特色和个性就可能会淡薄了,甚至倾向于协助开发商来炒作,单方的操作,那么反而就容易消费者。
不过今天记者致电苏州某楼盘,发现那里的团购活动依然如火如荼,丝毫没有受到新规的影响,苏州房地产电商调控政策成了一纸空文。
苏州业内人士:像现在所有说在苏州市场卖新房,基本上开发商会跟这些公司搞团购活动,因为也是开发商的一种销售手段,这样对消费者来说还是比较划算的。
记者:听说没有团购费?
苏州业内人士:这个不清楚,我们这边反正是有的。
房产团购的初衷基于能给团购方带来收入,同时降低开发商的宣传成本,并给购房者带来优惠,最终实现三方共赢的局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一模式却诟病,质疑其所谓的优惠,最终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据熟悉房产团购的业内人士介绍,房产团购通过交纳一笔团购费来换取购房优惠,有时是直接打折,有时是减免一定的购房费用。苏州当地一个楼盘的销售人员告诉我们,收取团购费很普遍,而且这笔钱是揣进了网站的腰包。
苏州业内人士:现在是跟“365”搞团购的,就是你只要在这边参加团购的话都可以享受到优惠的。不算房款的,就是参加团购,不是说交五千抵两万吗?实际上是优惠一万五。
记者:比如说交五千,这五千块钱是什么钱呢?
苏州业内人士:团购费你要交给“365”,你要参加团购就要交给人家钱的,因为人家要做广告的、推广的。
如果是真的意向购房者,通常都愿意支付这笔团购费,但至于是真优惠还是假优惠,作为普通购房者很难判断其。房产团购存在“先交费、后售房”的弊端,导致团购费的标的物不明,这给房产团购的售后带来很大的问题。
如今苏州的一纸如果落实,那么如何保障原来团购者的利益成了不得不面对的遗留问题,同时在房地产电商圈里,如搜房网、新浪乐居等公司都是刚刚看到房地产电商赚钱的曙光,因此也不愿意支持这样的政策。
不过,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这样的政策应该在全国推广。
韩世同:苏州这样一个地方性区域,地方来实施这样一个做法可能不至于一下扩展或者影响到全国,但是它至少是说明国外也有一些地方对这种电商的团购,它的这种运作的形式和它操作的做法可能有一定的看法。
一位全国房地产协会内部人员说,现在大家都在观望,希望把这个政策困在苏州一个地方,然后在逐步化解,因为现在包括房地产协会在内很多与有关系的组织都在开发或者参与开发房地产电商业务,在发展初期,如果地方出台像苏州这样的政策,他们是不会支持的。
而另一位房地产圈内的人士表示,这样的政策对于线下中介公司来说是一个利好,他们更希望把房地产电商在萌芽状态,以免到自己的销售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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