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根据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连续开展了打击“四假”(即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和“新闻”专项行动,新闻报刊领域的业态得到了良好改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个别违法违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新闻记者、人员假冒记者到基层和企业进行“新闻”的违法行为仍需要进行进一步打击。近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四假”和“新闻”活动。
本次活动的重点是打击以下行为:社会机构或人员假冒新闻单位或新闻记者搞所谓新闻采访活动及利用“采访”活动;新闻记者利用采访活动牟取利益,接受企业和公关公司“红包”;报刊出版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等。
我市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扫黄打非”工作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四假”和“新闻”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活动,并将通过主要新闻和网站,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社会和广大市民了解相关信息,掌握对新闻采访活动的监督方法。同时,将对各级党政机关宣传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切实提高识别“四假”,抗击“新闻”的意识和能力。
市文广新局于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有关新闻单位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新闻采编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职业纪律培训教育工作,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新闻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规范新闻采访行为;严格持证岗制度,杜绝无证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各有关新闻单位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制订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公布本单位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依法设立的本报刊记者站名录以及本单位新闻采访活动和记者站管理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广大市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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