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新查询公告,莱蒙国际透过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莱蒙与云南旅游、云南城投专题阅读)及其他投资者订立合伙协议。根据合伙协议,深圳莱蒙同意投资1.7亿元,以认购云南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约3.4%权益。
公告显示,协议的订约方包括云南旅游、昆明侨旅、华侨城云南、云南城投、深圳莱蒙、云南重点产业发展及深圳云冠。
其中,深圳莱蒙为莱蒙国际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云南城投为莱蒙国际主要股东及关连人士,云南旅游由华侨城云南、云南股权投资及昆明侨旅分别持有51%、34%及15%权益,而云南股权投资则由云南城投、深圳莱蒙、深圳云冠及新华房地产分别持有35.5%、35%、25.5%及4%权益。
莱蒙国际称,云南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为云南重点产业发展旗下由中金前海发展(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并由云南省发展和委员会牵头的八个重点产业子基金之一,主要投资于(其中包括)旅游、文化及/或房地产相关项目。
该基金注资总额将为人民币50.03亿元,将主要从事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以及为其投资项目提供管理及服务。云南旅游为该基金的管理公司,负责执行该基金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向该基金提供日常营运及投资管理服务。
莱蒙国际认为,投资事项将为该集团提供良好投资机遇,同时扩大该集团的投资、多元化市场覆盖范围及风险敞口,提高该集团核心业务的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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