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旅游路线 > 正文

63岁老人跟团旅游不幸猝死 家属诉旅游公司索赔52万元

类别:旅游路线 日期:2019-8-23 15:26:14 人气: 来源:

  梦见亲人生病去年10月,63岁的老人王先生跟团旅游时突发疾病死亡,其家属认为某旅游公司事前未尽警示义务,行程安排不合理,事后救治不及时,故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索赔52万多元。今天下午(2月18日),这一案件在门头沟法院开庭。旅游公司在庭上称,原告给王先生尸检,不能明确其死因,因此各方无法确定。

  今天下午的庭审,王先生的妻女于某和王某某二人出庭,她们在诉状中称,2018年10月,63岁的王先生参加了某旅游公司组织的闽东十日游活动,活动时间为10月25日至11月3日。

  行程第6天,也就是10月30日上午,王先生等人进入景区后,王先生向领队反映身体不适,呼吸不畅,故与另外两名游客一同休息。午餐后,旅游团乘车前往下一个景点,高速上王先生再次发生身体不适,身体发生歪斜,车辆到达高速出口后,120抢救无效,王先生去世。

  王先生的妻女认为,本次旅游团均为年龄60岁以上的老人,是名副其实的老年团,但被告公司行程安排缺乏科学性及合,出发前未尽充分的警示义务,事发后工作人员未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在王先生发生险情一个小时后才由专业医护人员救护,错过了黄金救治时间。

  原告认为,被告公司应对王先生的死亡后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要求某旅游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52万余元。

  某旅游公司称,在出发前,公司建了微信群,对一些注意事项进行了告知,王先生在微信中表示“收到”,出事后,公司也对王先生也进行了紧急救助,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故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被告代理律师在今天的庭审中说,据在案,10月30日上午,王先生第一次向领队反映身体不适,是因为膝盖不舒服,并没有提及心脏不适。王先生第二次身体不适,是在高速公上行使的大巴车上,当时领队、司机和同车旅客都对其进行了积极救助。“之后,大巴车选择最近的一个高速出口,交由120医护人员救治,但王先生仍不幸死亡。”

  被告代理律师还提到,“出事后,我们和原告商量,猝死只是一个,需要查清真正的诱因是什么,才能推论哪方有行为,但原告尸检,所以,现在王先生的死因不明。”

  财成国际

关键词:跟团旅游网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赞助合作:

声明:网站数据来源于网络转载,不代表站长立场,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站长删除。

CopyRight 2010-2016 波士顿旅行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