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旅游是广西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方向,是新时期广西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是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共享”五大的全新发展模式。
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和模式。
(一)推进全域旅游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旅游扶贫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全域旅游与“创新、协调、绿色、、共享”五大发展高度契合,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推动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生态化相结合,实现“五化同步”协调发展、绿色发展,以发展的大格局,打破地域分割、行政分割,打破各种制约,走全方位之路,以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美丽生态,促进旅游发展与生活有机融合。
推进全域旅游有利于统筹出台乡村旅游的农村用地政策;有利于创新金融产品,盘活旅游资产;有利于按旅游人口需求创新公共服务设施设计和建设规划;有利于统筹域内各类资源,进行高效配置,发展全域旅游,是解决旅游供给侧不足的有力抓手。
从短缺型旅游发展中国家向初步小康型旅游大国的历史性跨越,旅游业已经发展成为全民广泛参与就业、创业的民生产业,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的综合性现代产业,旅游市场发展到出入境旅游并重的新阶段,现行的旅游管理体制、旅游市场次序、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旅游人才队伍的培养等与旅游业的发展要求不适应,需要通过发展全域旅游、深化、扩大去解决。
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民用航空等现代交通,以及现代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人们生活方式、旅游方式的深刻变革,旅游已成为居民日常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群众对一个区域旅游的评价取决于区域的综合,从全域整体角度出发,优化旅游和旅游全过程,旅游配套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和旅游服务要素,才能满足大众化、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需求。
旅游作为综合性产业,推进全域旅游可以加快城镇化建设,有效改善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可以联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城镇化提供有力的产业支撑;可以改善农村生态,真正建设美丽乡村;可以推动城市文明和农村文明的直接相融,促进农民从传统生活方式向现代生活方式转变。
推进全域旅游,并不是到处建景点景区、到处建宾馆酒店,而是更加关注景点景区、宾馆酒店等建设的系统性和规划布局的合,积极有效地在开发中;推进全域旅游,要根据当地现实条件,分步推进,有序开展,突出地方特色,而不是盲目跟风,一哄而上,简单复制。
2015年8月18日至19日,全国旅游工作研讨班在安徽省黄山市举办。在本次研讨班上,从国家旅游局层面,首次明确提出全面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战略部署,并给出量化工作目标,即“在2000多个县中,每年以10%的规模来创建。今年要推进200个县实现全域旅游,3年实现600个县实现全域旅游。”随后,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旅发[2015]182号),这是全域旅游从向实践落实的重要推动,是地方践行全域旅游的重要。通知下发后,全国各地积极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申报工作,2016年2月,国家旅游局公布了262家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同月,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会上提出要推动我国旅游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2016年5月26日至27日,全国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现场会暨创建工作培训班在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举办,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及旅游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为推进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大众化旅游时代的到来。以来,经过三十多年发展,我国旅游业在景点模式的驱动下,实现了从短缺型旅游向初步小康型旅游的历史性跨越。2015年我国人均P已达到7940美元,人均出游率超过3次,表明我国大众化旅游消费的时代已经到来。大众旅游时代,景点旅游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旅游业发展的要求。新形势下旅游业的发展,必须市场和旅游发展的内在要求,加快旅游业发展模式的革新步伐,遵循旅游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推进以抓点、线为特征的景点旅游发展模式向整合区域资源,推进产业融合、促进共建共享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
旅游业成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2015年,我国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数超过4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4.13万亿元;全国旅游业实际完成投资10072亿元,同比增长42%;国内旅游消费、境外旅游消费均列世界第一。虽然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旅游业却逆势增长。在巨大的消费市场推动下及有利的宏观政策引领下,旅游产业正成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发展全域旅游具有促进新常态下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等作用,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梦见偷东西被发现
旅游业进入多元化、特色化发展新阶段。中国旅游消费市场开始向多元化、多层次、多领域发展,人们出行旅游将对吃、住、行、游、购、娱、商、养、学、闲、情、奇、厕各方面提出更高要求,由基本满足型逐步向舒适型、享受型过度,我国旅游消费水平也将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旅游消费结构呈现多元化的状态。旅游产品的开发日趋特色化,增强产品核心吸引力,更加适应游客个性化的需求。发展全域旅游有利于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培育旅游新业态,丰富旅游产品类型,更能适应未来旅游市场的多元化、特色化要求。
大力推进旅游业供给侧。我国正处于旅游业大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市场需求强劲,供给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特别是高品质、有创意的旅游项目和服务短缺。发展全域旅游就是要加大旅游供给侧,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和旅游投资促进计划,加强旅游交通、景区景点、自驾车营地和信息化等硬件设施建设,推进旅游+,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工业旅游、文化旅游、养老养生游,实现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旅游业将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2015年,中国旅游业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网络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发展生态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国家旅游数据中心测算:中国旅游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10.2%,旅游业将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发展全域旅游是使旅游业将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平台的重要途径。
自国家旅游局提出发展全域旅游以来,国内部分地区开始了推进全域旅游的探索与实践。浙江省从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统筹发展大局出发,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以新、新机制、新载体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所有特色小镇被要求建设成为3以上景区,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则要按5景区标准建设。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以“全域景区化、景区特色化、镇村景、配套景观化、景区要素完备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六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业管理,丰富产品体系,把西夏区打造成处处是景点、全城是景观、满眼是风景的自驾自助优秀旅游目的地。苏州市提出“城市即旅游,旅游即生活”的,强调“大空间”,把整个城市作为最大景区、最美旅游目的地整体建设。此外,海南省三亚市、浙江省桐庐县、广西桂林市阳朔县、江西省安远县、湖南省平江县、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陕西省韩城市、省涞水县、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等市(县、区)也在全国率先进行了全域旅游的探索和实践。
全域旅游是广西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方向,是新时期广西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是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共享”五大的全新发展模式。广西全域旅游以创建特色旅游名县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同时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共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域旅游转型升级,形成了“双创双促”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通过抓体制、抓规划、抓建设、抓整合、抓、抓管理、抓培训、抓宣传等路径,推动旅游业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全民参与旅游共建和共享旅游与经济发展。通过多个县域全域旅游发展,形成以点带面的发展格局,将广西作为一个大景区进行全域的旅游开发,最终促进整个广西全域旅游发展。
◆大旅游:将全广西作为一个大景区进行统筹规划建设,推动旅游“多规合一”;以大型旅游项目为支撑,培育广西旅游大品牌,带动配套建设,推动旅游目的地全域发展。
◆大产业:以“旅游+”引导产业融合发展,促成多产业围绕旅游业凝聚产业集群,推动专业化生产要素的优化集聚。
◆大市场:推动由单一旅游市场向多角度市场转变,市场广度进一步扩大,细分旅游市场进一步深化;开拓更多客源地市场。
◆大政策: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基础上,自治区、市、县各级推出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促进政策,形成多重政策叠加的发展合力;在财政、土地、投融资等方面实施支持力度更大的促进政策,增强发展活力。
◆大行动:引导全社会参与全域旅游建设,促进“文明旅游”,创造更美好的生活和旅游,优化收益分配机制,共享旅游发展红利。
◆抓体制:按照全域旅游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体制,在广西特色旅游名县体制基础上,建立“双创双促”的体制机制。
◆抓:围绕全景化打造,以美丽广西乡村系列乡村行动和城乡清洁活动为抓手,推进城乡风貌,改善生活和旅游。
◆抓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建立综合性旅游管理机构和旅游、旅游法庭、旅游工商等“1+3”市场监管执法模式,不断提高游客满意率
◆抓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和全民“文明旅游”素质,培育乡村旅游带头人和全域旅游市场主体,提高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眼界及管理技术水平。
2013年,广西提出建设20个特色旅游名县和一批名镇名村。为推动创建工作,自治区旅发委研究制订了《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评定标准》,对特色旅游名县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做出了量化要求,并出台了《加快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若干支持和激励政策(桂政发〔2014〕49号)》以及《关于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为推进特色旅游名县创建营造良好政策。各有关市县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安排以及自治区创特办统筹协调和指导下,加快推进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
创建特色旅游名县,旨在以旅游拉动县域全面发展,有利于提高旅游业整体水平,拉动经济增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和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这与全域旅游促进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开发目的基本一致。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评定标准从旅游发展政策与措施、旅游特色挖掘与打造、旅游产业规模、旅游项目投资与公共服务、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旅游宣传推广、旅游服务与监管、旅游人才发展与教育培训、旅游安全生产、旅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和加分项等11个方面进行评定,涉及体制机制、领导重视程度、专项资金投入程度、特色县城、村镇、街区、景区、建筑、美食、商品、活动、服务等特色产品体系,旅游企业数量,交通便捷程度,厕所,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导览标识,旅游资源和生态,宣传推广,行业联合监管执法,游客满意度,人才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旅游收入情况,旅游就业情况,旅游脱贫情况,国家品牌创建情况等上百个小项,与专栏一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相对比,其内容非常接近,都是从体制、特色产品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产业要素配套、旅游综合贡献、、旅游安全、旅游文明和游客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广西的特色旅游名县指标体系甚至比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指标体系还要细化。因此,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二者是一致的。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来看,广西列入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共有19家,除南宁市、北海市和贺州市三个地级市以外,其他16个县级单位都是正在创建或已经获得 “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称号的县(市)。可见,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是广西发展全域旅游的积极探索,是具有广西特色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
近年来,阳朔县大力实施旅游品牌提升战略,突出旅游国际化、全域化特色,加大旅游转型升级力度。通过项目支撑,丰富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鼓励农民旅游创业,着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完善综合管理机制,着力创造最优旅游。通过深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走出一条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发展新路子,旅游业逐渐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
桂林“两江四湖”的建设是全域旅游发展的较早探索之一。“两江四湖”工程是集城市水系梳理、防洪排涝、整治、城市建设、文化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于一体的综合工程,将城市景观文化拓展成为全域旅游,实现了城市旅游的创新突破,既做好城市防洪防涝、排污,旧城,优化城市风貌,更激活了城市旅游,提升了“两江四湖”沿岸的商业和土地价值,实现了多功能融合。“两江四湖”景区周边单位厕所对游客,环湖公共交通发达,Wifi全覆盖,旅游公共服务水平较高,是景点旅游模式向城市全域旅游模式转变的典型。
上林县在进行特色旅游名县创建的过程中始终“全民共建共享”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发挥本地特有旅游资源优势,探索出了“四扶一共享”(即扶建房、扶就业、扶创业、扶养老、共分享)和“五变五受益”(即田园(山林)变公园(园林),土地补偿有收入;村民变股民,土地入股有收入;民房变客房,资产性经营有收入;上山变上班,务工有收入;忧老变养老,养老保险有收入)的旅游扶贫“上林模式”。通过旅游开发实现村民与企业共同发展,农民土地入股,门票分红,企业为农民购买养老保险,有旅游项目的村庄,可以安排村民就业,有力推进旅游产业和扶贫产业同时开发、并行发展,实现旅游大开发和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同享发展。
凭祥市深入挖掘和提炼深厚的文化底蕴,充分发挥“旅游+”功能,成功地推进了“旅游+文化”“旅游+农业”“旅游+红木产业”和“旅游+会展业”的深度融合,培育形成了军事探秘游、边关风情游、红木文化游、东盟跨境游特色旅游四大“名片”。凭祥还依托边境优势,加强与越南周边地区的交流合作,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旅游合作,举办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促进了中越两国边民友好交往、和睦共处,通过“旅游+会展”成功打造了中越边关旅游节暨中越凭祥商品交易会这一节庆品牌。
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系列讲话,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共享”的五大发展,围绕将广西建设成为旅游强区和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旅游目的地的目标,以创新、提质增效为主线,以加快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突出规划引领、优先、创新驱动、合作,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全区旅游“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整合特色资源,优化发展布局,提升产业素质,实施扶贫攻坚,推动我区旅游产业供给侧,全区积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各市县积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确保如期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全域统筹,协调推进,把广西全区作为一个大整体来谋划布局,把推进全域旅游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整合资源、协调联动、全面优化,把广西作为一个大景区来经营美化,用景区的标准建设城乡,推动旅游业以及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实现旅游产品全域优化、旅游线路全域统筹、旅游品牌全域整合、旅游市场全域营销,着力营造全区域覆盖、全领域互动、全社会参与的发展氛围,努力把我区打造成为宜居宜游、主客共享的全域旅游示范省。
坚守生态的底线,生态文明的,合理利用,注重,把好山好水好空气、原汁原味原风情作为发展旅游业最大的优势、最好的品牌,推动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以旅游产业发展带动城乡改善,积极低碳旅游,推行绿色消费,使旅游业真正成为资源节约型和友好型的生态化产业,成为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载体,助推美丽广西建设。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以特色引领全域旅游建设,立足广西实际,深入挖掘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培育主打产品、主题形象、产业体系,防止千域一面、千景一格、千点一味,形成色彩斑斓、各具特色、生动活泼的全域旅游大格局。
以人为本,突出实效,按照主客共享的要求,推动旅游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有机统一,完善旅游惠民机制,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加强软硬件的配套建设,进一步打响旅游品牌,提高旅游品位,提升服务品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旅游业的满意度,使旅游业成为人民群众品质生活的幸福产业。
共建共享,互惠互利。实现旅游与其它产业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旅游+的整合功能,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特色产业、城乡建设、现代科技、创意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与旅游业有机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产业融合产生的新业态。实现游客与居民共建共享,将全域旅游的发展惠及各参与方,使游客能满意、居民得实惠、有税收、企业有发展,形成全域旅游共建共享大格局。
用国际化引领旅游业发展,用国际一流的标准和要求来培育旅游市场、打造旅游产品、推进旅游管理服务、培育旅游企业、塑造旅游综合,打造面向国际的旅游品牌和主题形象,加强广西旅游与国际旅游的接轨,不断增强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和美誉度,使旅游业成为带动广西国际化发展的先导产业。
至2020年,全区旅游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建成旅游强区,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建成“全景皆美、全业融合、全时体验、全民共享”的国际生态大公园,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
(1)全景皆美。打造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南北旅游发展带、东西(西江)旅游发展带、边关风情旅游发展带、粤桂黔旅游发展带四大旅游发展带,建设桂林—中越边境和西江两大国家风景道,打造中越德天—板约瀑布国际旅游合作区、中越友谊关—友谊国际旅游合作区,中国东兴—越南芒街国际旅游合作区、崇左全国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创建区、靖西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五大国际旅游合作区,培育桂林山水文化体验游、北部湾休闲度假跨国游、巴马长寿养生休闲游、中越边关风情游、桂西北少数民族风情游、左右江红色之旅、环大瑶山历史文化生态游、桂东岭南风光及文化之旅、海上丝路邮轮游九大精品游线)全业融合。推进农业、文化、体育、互联网等多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依托热带和带水果、中草药、海产品、特色禽畜养殖、无公害蔬菜等特色产业,打造休闲农业体验园区、特色农业示范、中医药健康养生、海洋牧场等特色产业园;依托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加大创新力度,打造桂林国际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等一批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发展骑行驿站、游艇、自驾车营地、低空旅游等户外旅游新业态,促进海陆空多产业融合发展;所有AAA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和三星级乡村旅游区实现wifi网络全覆盖,可提供网络支付、电子门票等便民服务。
(3)全时体验。提供四时和全天候的国际化旅游产品与服务,各市组织四季时节庆旅游,激活四时旅游市场;依托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的快速集散和运输能力,完善中心城市到各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的交通公路,提升旅游通达性,将更多产品组合形成更丰富的旅游线路,让游客能够在同样的时间内获得更多的旅游体验;强化生态避暑休闲度假吸引力,建设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利用优越的森林条件,建设一批避暑度假区,吸引候鸟人旅游市场和避暑度假市场等;在南宁、桂林、柳州、北海等旅游城市加大文化创新力度,开发更多夜游产品。
(4)全民共享。加强城市和乡村人居改善,推进旅游扶贫和乡村旅游,拉动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共建,共享旅游红利。
(1)旅游支柱产业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旅游产品体系全面构建,旅游发展方式明显转变,旅游品牌竞争力不断增强,旅游产业体系得到建立,旅游基础设施体系充分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多元化市场不断拓展,区域旅游合作不断深化,旅游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依旅水平不断提高,旅游综合管理和执法体系得到建立,旅游产业规模稳步壮大,旅游产业素质明显提升,旅游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3)旅游关联带动效益充分,旅游业对P的综合贡献率超过15%,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区P比重超过10%,旅游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重超过15%,实现旅游脱贫人口80万人,占总脱贫人口17%。
(四)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建设旅游强区总目标和建设国际生态大公园的全域旅游发展目标,以创新为动力,全域化战略为路径,国际化战略为导向,品质化发展为,以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落实精品带动、优势聚合、差异定位、服务升级四大发展战略,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旅游和各部门的统筹协调,构建绿色生态、长寿生态、海洋生态、人文生态和乡村生态五大支撑,促进游客群体广泛化、旅游空间全景化、旅游活动丰富化、旅游产业融合化的 “四化” 发展,升级完善人本化的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智慧旅游体系建设,开发多元化的全域旅游产品体系,着力打造特色化旅游产品,实现观光活动向深度游转变、旅游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精品项目打造与产品整合、创设国际化网络化服务平台四大突破,创新推进精准化的全域旅游营销推广体系,夯实规范化的全域旅业管理体系,建立立足民生的全域旅游消费促进体系,加快旅游市场主体培育,全面优化政策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和旅游人才培养,强化监督考核。
以全域旅游发展,将全广西作为一个整体的旅游目的地,依托自治区十三五定下的“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四大旅游发展带”的发展格局,以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四大旅游发展带的发展,构建全域广西的核心吸引物体系,以南宁、桂林两大集散中心和全区高速铁路网络、高速公路网络,构建支撑全域旅游发展的骨架,推进全区旅游扶贫。
鼓励各地市申报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整合市域内的旅游资源、产业要素和其他资源,将整个市域作为一个旅游目的地来打造,进行“旅游+”业态布局,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2)所有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创建县和备选县要在创特过程中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指标体系纳入创特体系,在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同时同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并带动区域其他县(市、区)旅游发展,其他县(市、区)具备条件后,也可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3)其他县(市、区)应当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为参考,将全域旅游开发融合到地方旅游发展和经济建设中,按照全域旅游的和标准体系,积极推进本区域内全域旅游发展,进而推进广西全域旅游大发展,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
在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创建基础上,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和工作导则,大力推进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创建工作,实施管理体制,构建特色旅游产品体系,促进产业融合和新业态发展,打造全域旅游品牌,完善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市场营销,建立大数据平台和推进智慧旅游发展。推动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和备选县中其他县市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申报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特色名县创建和全域旅游创建的同步建成。
以各市、县创特工作领导小组为主体,形成推进全域旅游的领导体制,强化党委、对旅游业的领导。领导小组应落实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主体责任,明确创建目标及时序安排,形成推进全域旅游领导合力。各市、县应建立健全适应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多规融合机制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强化政策、资金、规划扶持,保障要素供给,落实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责任。
加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等旅游部门职能建设,赋予其产业规划、综合监管、政策协调、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等职能,强化提升综合协调能力。旅游部门对全域旅游进行统筹规划、统筹部署、整合资源、协调联动、全面优化。增加旅游部门人员配置,优化旅游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完善的区、市、县旅政执法机构,鼓励设立旅游、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及其它联合执法机构,建立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其他执法机构(“1+3+N”)的旅游综合执法模式。明确旅游综合监管责任分工,落实地方、旅游相关部门、旅游企业和社会“四位一体”监管责任,切实强化旅游监督管理,保障旅游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1)积极探索建立一套包括导游人员注册登记、年审考核、薪酬和社会保障、执业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的企业合同、行业公约、同业守则等规则制度,形成导游队伍基本规章制度。
(2)完善全区导游网络化服务管理系统,以旅游城市、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备选县为重点,以导游从业资质、执业情况、信誉档案等为内容,逐步形成区、市、县分工负责的导游服务管理系统,切实加强对导游队伍的服务管理。
(3)建立合理透明的导游劳动报酬制度,专职导游享受以基本工资加带团补贴为主体、佣金分成为补充的薪酬制度,以桂林国家旅游综合试验区为契机,选择有条件的旅游社率先试点导游劳动报酬制度。
(4)推进导游执业试点,在有条件的旅游城市、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等出台导游执业试点管理办法、导游执业服务规范等,促进导游执业从行政化、非流动、封闭式管理向市场化、化、法制化管理转变,并完善导游执业的职业保险制度及导游个人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5)完善导游准入-退出机制,重点完善年审统计和导游IC卡计分管理制度,尽快出台导游IC卡有效时限及注销退出办法,规范导游执业。
将全区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的重点单位,鼓励创特县(市)及备选县入围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形成创建梯队;将创特标准与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有机衔接,创建成功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享受与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同等的政策励待遇。
以“资源无限、产业、创意无穷”为,发挥“旅游+”的综合带能,推动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和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旅游与农业、林业、工业、水利、体育、文化、康养、商贸等相关产业与行业融合发展,相互渗透,推动由单纯旅游资源开发向旅游资源、城乡资源、产业资源等联动开发模式转变,培育旅游新业态和旅游市场消费新热点,增加多样化、常态化、全季节性旅游产品供给,面向广大游客提供更多的生活化时空,形成全天候的旅游产品体系。巩固提升桂林山水、浪漫北部湾、长寿巴马、中越边关、八桂民族风、红色左右江六大旅游品牌影响力。重点发展山水观光、休闲度假、健康养生、边境跨国、民族文化、乡村旅游、绿色生态、红色旅游等旅游产品开发。积极发展邮轮游艇、自驾房车、低空旅游、研学旅游、情感旅游、探索旅游、演艺旅游、在线旅游等新业态产品。
充分发挥“旅游+”整合、带能,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推动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旅游与文化、生态、高科技、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专项旅游产品。提升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林业旅游、水利旅游、渔业旅游发展水平,积极推进自驾车房车旅游,研学旅游、医疗旅游、康养旅游、邮轮游艇、低空旅游等旅游新业态产品。
加强旅游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区及重点旅游线G等基础设施覆盖,培育一批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智慧旅游乡村;搭建旅游大数据平台,建立旅游与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鼓励“旅游+互联网”的创新创业,创建一批“旅游+互联网”创新示范;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推广网络支付、电子门票等新技术,通过互联网促进广西旅游资源与远程客源市场的高效对接,运用微博、微信、微站、微店、APP等新技术,创新旅游网络营销模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手段,创新旅游管理方式。
结合特色旅游名镇名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工程,以旅游为先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提高县域城镇发展水平。以大县城和建制镇等中小城镇为重点,开发建设特色旅游小镇和特色旅游名镇,性开发一批古村镇,推动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旅游+农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推进旅游与农业融合发展,积极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特色旅游名镇名村、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等创建工作。
旅游+林业。逐步推动广西国家公园体制,完善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开发生态旅游、康体养生、森林体育、森林探险、湿地休闲度假、森林体验、林家乐和森林人家等特色项目,重点组织实施森林旅游“510”工程,即重点打造10处森林公园、10处国家湿地公园、10处自然区生态旅游区、10处森林养生、10处花卉苗木观光。打造一批现代特色林业生态旅游(核心)示范区和一批森林生态旅游精品线路。
旅游+交通(航空、海通、高铁、高速)。推进风景廊道、旅游绿道和高铁旅游廊道建设;大力发展自驾车旅游;开发低空旅游项目。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航线开发,推进北海、防城港、钦州等邮轮港口建设和游艇旅游,推进内河和湖区游艇旅游开发。
旅游+文化。合理适度利用区内各种文化遗产资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培育和建设一批文化旅游景点;以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获得世界文化遗产为契机,打造特色文化精品旅游景区和线路;挖掘和利用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和南珠文化资源,开发北部湾海洋文化旅游精品;整合梧州老城区旅游资源,打造梧州国际骑楼文化博览城;加大对历史文化遗迹的和利用,突出主题、传承,发展红色文化旅游;发展以壮、瑶、苗、侗、毛南、仫佬等民族为代表的民族民俗文化旅游。以“三月三”为重点,开发打造一批特色民族节事活动;创新旅游与演艺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大力开发舞台及实景演艺项目;开展侨乡民俗风情旅游节庆活动;开发旅游影视与动漫作品,培育文化旅游创意产业。
旅游+中医药。充分挖掘我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旅游特色优势,打造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旅游品牌。重点发展以休闲养老、康体保健、文化体验、旅游度假、节庆会展、中草药养生食品加工为特色的健康旅游产业和产品,精心打造一批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旅游路线,逐步形成桂西北、桂西南、桂东北、桂中、北部湾和桂东六区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将长寿、生态、药用资源具有突出特色的县(市)纳入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建设,培育一批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旅游城镇、度假区、文化街、主题酒店等。深度开发高铁沿线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加强与国内外著名健康旅游目的地的线路衔接、产品合作、客源共享。
旅游+体育。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积极推进攀岩、漂流、龙舟、赛艇、滑翔伞、户外徒步等山地、江河、海洋、低空、生态户外运动休闲旅游产品开发,培育若干融合户外运动休闲项目和经典旅游景点的线路;积极举办中国—东盟汽车拉力赛、中国·柳州世界水上极速运动大赛、南宁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中越跨境自行车友谊赛、西江龙舟国际挑战赛、环漓江公路自行车赛等具有世界和全国影响力,与旅游融合度较高的体育赛事和活动。
加强旅游和工业、商贸、会展、水利以及其他行业的融合发展,创建一批旅游商品生产,积极组织各类旅游会展活动和开发商务旅游,加快水利风景区建设,以旅游引领其他产业转型升级,以旅游为驱动,带动全行业发展。
提高观光旅游产品参与性、体验性和观赏性,丰富观光产品的游览方式,提升山水观光产品的游览品质。重点建设和完善桂林和河池环江的“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大化七百弄国家地质公园、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资源国家地质公园、大新德天跨国瀑布、南宁大明山、龙胜梯田、靖西通灵大峡谷、百里柳江画廊、玉林大容山、上思十万大山、钦州八寨沟、龙州弄岗等旅游区。
积极推动旅游产品从以大众观光为主向深度观光、休闲度假和专项旅游并重转变,以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为核心,促进桂林旅游由山水观光型向文化休闲型转变提升;进一步加快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一批滨海型旅游度假区和度假,加快建设北海、防城港邮轮母港,开发跨国海上邮轮度假旅游产品;推进温泉度假、森林度假、乡村度假等系列产品的开发,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度假、高水平旅游度假区和满足大众休闲度假需求的国民度假地。
健康养生:依托广西良好的山水,大力发展多种类型的养生旅游,以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为核心,加强民族医药文化与养老养生旅游的融合开发,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建设一批长寿养生特色旅游城镇和疗养康复,丰富健康养生产品类型,进一步提升健康养生旅游品质。
全面加强与泛北部湾地区的合作,形成广西与泛北部湾地区跨国旅游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强与越南的旅游合作,以北海、防城港、崇左、百色等地区为重点,以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跨国陆海旅游线路共建为抓手,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边境跨国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中越跨境旅游,加快推进中越德天—板约瀑布国际旅游合作区、中越友谊关—友谊国际旅游合作区,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旅游合作区和崇左 “全国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创建区”,积极培育跨境自驾车旅游。
以观光体验、休闲度假与特色专项为方向,进一步丰富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大力发展农事体验、村寨观光体验、乡村博物馆、农家乐和渔家乐度假、乡村酒店度假、山水田园度假、乡村研学、乡村自驾、新型养老、健康养生等特色产品,规范提升以“农家乐”为代表的传统乡村旅游产品,以星级乡村旅游区和星级农家乐为抓手,促进广西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小城镇和特色旅游村,重点培育和发展阳朔、龙胜、大新、靖西、扶绥、灵山、横县、田阳、上林、巴马、宜州等县的旅游村镇,推进昭平县黄姚镇、灵川县大圩镇、南宁市扬美镇、阳朔县兴坪镇、鹿寨县中渡镇、大新县硕龙镇等城镇打造一批“国际慢城”;“一村一品”,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培育民族村寨、乡村民宿、森林人家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培育形成一批乡村旅游产业、乡村创客和乡村旅游集聚区,推进和完善阳朔遇龙河、贵港四季花田、玉林五彩田园、那坡黑衣壮风情园、南丹白裤瑶风情园等一批乡村旅游项目。
2.慢城市必须在所有的公共设施和尽可能多的私人设施上蜗牛标识,以直观形式主义慢生活。
挖掘壮族风情、世界瑶都、花山岩画、侗族建筑以及各民族风情旅游资源,突出壮歌、瑶舞、苗节、侗楼、京哈等特色文化,打造“八桂民族风”旅游品牌。重点打造广西刘三姐精品文化旅游产品,构建桂林—柳州—红水河刘三姐文化旅游线路和刘三姐故乡旅游品牌;依托三江、融水浓郁的侗苗风情,发展侗苗风情体验为主的休闲产品;整合桂北、桂中地区多彩多姿的瑶族民俗历史文化、自然村寨和山水风光,打造世界瑶族文化旅游品牌;加快东兴京族、罗城仫佬族、环江毛南族、南丹白裤瑶、那坡黑衣壮、隆林苗族等民族文化开发。结合民族节庆活动,开发一系列民族风情浓郁、参与性强的节事活动
逐步试点国家公园体制,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区等绿色生态资源,积极探索推进广西的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深度开发休闲度假、会议培训、森林人家等产品,积极发展森林体验、森林养生类旅游产品,推动发展科育、节庆旅游类森林旅游产品。
进一步挖掘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红色旅游产品体系。进一步打造和提升“百色起义”、“胡志明小道”、“红七军”、“红八军”、“左右江老区”等红色品牌,整合红色旅游资源,深化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精品线路、重点旅游区建设,丰富红色旅游产品体系。细化打造优秀传统教育、爱国主义、创新的时代、中越友谊四大红色产品,打造十一个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整合推广八大红色旅游精品路线,加强与越南合作,推进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创建区工作,打造中越胡志明足迹之旅这一跨国红色旅游品牌。
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的核心旅游吸引物或标志性旅游景区,打造独具特色的主打产品。打造百个精品景区,全面提升旅游产品吸引力。以4A、5A景区创建为抓手,推进现有景区提档升级,力争到2020年全区4以上景区数量超过160个,景区总数超过400个以上。
整合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和备选县的旅游资源,优化精品线路组织,以航线、交通、河流、海岸等线路作支撑,重要景区、城市和乡村等旅游节点,形成品牌旅游线路。重点培育桂林山水文化体验游、北部湾休闲度假跨国游、巴马长寿养生休闲游、中越边关风情游、桂西北少数民族风情游、左右江红色之旅、环大瑶山历史文化生态游、桂东岭南风光及文化之旅等精品线 精品旅游线路
桂林山水文化体验游:依托桂林国际旅游城市,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整合桂林市、贺州市以及梧州市部分区域旅游资源,突出山水生态特色,进一步完善接待服务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重点针对团队游客和自驾车游客,推广大桂林山水精华游线路。主要线路为:龙胜—桂林—阳朔—荔浦—蒙山—昭平—贺州。
北部湾休闲度假跨国游:结合“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抓住北部湾经济区强势崛起的历史机遇,推动北海、钦州、防城港特色旅游城市建设。突出北部湾滨海特色,通过海陆联动、中越联动,大力发展滨海休闲、避寒养生、海岛度假等特色海洋旅游产品,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主要线路为:北海—钦州—防城港—东兴—越南下龙。
巴马长寿养生休闲游:结合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整合以巴马为中心的盘阳河流域旅游资源,突出长寿养生主题,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与养老养生旅游的融合开发,打造世界长寿之乡休闲养生游精品旅游线路。主要线路为:南宁—田阳—百色—巴马—凤山—东兰—河池—都安—大化—南宁。
中越边关风情游:依托优美的边境山水风光、神秘的边关风情和跨国特色,以中越边境公路为纽带,发挥南宁市旅游集散作用,整合区域旅游资源,突出跨国风情、南疆河山、骆越文化、特色边贸、红色爱国等资源要素,完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重点针对团队游客和自驾车游客,推广中越边关国家风景道精品游线。主要线路为:南宁—防城港—东兴—爱店—宁明—凭祥—龙州—大新—靖西—百色。
桂西北少数民族风情游:结合民族地区优美的自然山水风光,整合少数民族风情旅游资源,突出壮、苗、瑶、侗、仫佬等多彩民族风情主题特色,加强民族文化与旅游开发。完善接待服务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推广少数民族风情游精品旅游线路。主要线路为:柳州—宜州—罗城—融水—三江—龙胜—桂林。
左右江红色之旅:发挥“百色起义”、“东兰起义”和“胡志明小道”的品牌效应,以百色市、崇左市为重点,整合巴马、东兰、东兴等周边地区红色资源,打造左右江红色之旅品牌线路。具体线路为:东兰—巴马—百色—田东—靖西—崇左—龙州—凭祥—宁明—东兴。
环大瑶山历史文化生态游:以大瑶山为中心,突出桂中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特色,加强自然山水资源的和开发,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内涵,推广桂中生态和文化游精品线路。具体线路为:柳州—鹿寨—金秀—蒙山—桂平—来宾—柳州。
桂东岭南风光及文化之旅:以梧州、贺州和玉林为重点,突出岭南文化寻根、客家文化怀古、美食文化体验等特色,完善接待服务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推广岭南文化西江风情游线路。主要线路为:南宁—贵港—玉林—梧州—贺州—桂林。
构建以航空、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为主骨架、旅游中心城市和港口城为支点,干线公路、景区专用道路和内河航运及慢行交通为补充的现代旅游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广西七大机场的航线培育,积极开通国内、国际航线;推进“一轴四横四纵”快速铁路网络建设;加快西江内河航运、水库、湖泊等水上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北海、防城港和钦州邮轮港口建设。在高铁站、火车站、机场、港口之间开通直达公交车,实现铁路、公路、航空、海运和公共交通无缝对接。鼓励建设慢行系统,沿公路、江河建设绿道,在重要景区及节点增设自行车租赁点,同步做好休闲设施、景观小品等配套。推进旅游公路网络向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延伸,提升通往景区和旅游村屯的交通道路等级,构建“外通内联”的旅游交通网络,切实解决“断头路”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重点推进中越边境国家风景道(南宁—防城港—东兴—爱店—宁明 —凭祥—龙州—大新—龙邦—靖西—百色)、西江风景道(贵州兴义—广西百色、柳州、荔浦、梧州—广东封开、德庆—肇庆)等国家风景道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资源工程、沿路立体景观营造、观景游憩设施、综合服务设施、旅行服务资讯等。
重点推进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备选县自驾车营地、旅游驿站建设,依托高铁站、汽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各主要交通要道上的加油站建设自驾车营地咨询服务中心,并设立自驾车线路导览牌,完善旅游咨询服务功能。加快防城港、崇左、百色等地自驾车营地建设,积极培育跨境自驾车旅游。在那坡-靖西-崇左-宁明-凭祥边境公路、桂林-龙胜-三江公路、桂林-阳朔-平乐-黄姚公路沿线试点建设旅游驿站,旅游驿站配套休憩、观景、旅游咨询等各项服务。
推进旅游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和备选县的城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旅游停车场建设。各市县应出台节假日公共停车场应急预案,建立应对公共停车场突发事件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鼓励推行停车场错峰,采取式停车场管理方式,增加停车场有效供给,平衡需求。
建立自治区级全域旅游大数据平台,依托广西信息化建设启动旅游大数据平台工程,加快与国家旅游数据中心、全国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等相关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加大旅游数据研判分析,形成多渠道旅游信息发布与交流。
构建智慧旅游、智慧管理和智慧营销于一体的智慧旅游体系。建设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开发移动终端服务信息交互功能,加快建设以手机导览、手机预定和支付为重点的智慧旅游服务。建设智慧旅游管理平台。开发电子政务系统、游客流量监测系统、旅游安全监管系统、导游服务系统等,对重点景区的旅游设施全覆盖,强化客流量和安全监测,实现旅业监管从传统被动处理、事后管理向过程管理和实时管理转变。完善广西旅游目的地智慧营销平台,加快推进广西旅游政务网等旅游网站及旅游手机APP建设,与旅游网站合作在线发布旅游资讯,以大数据平台为载体,实现精准、定位、互动式旅游营销。
加快推进各地级市建设智慧旅游城市,以各城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为支点,推动各市建立和完善旅游微信、微博平台、旅游政务网、旅游信息网、旅游外文网等网站信息系统,构建智慧景区、智慧旅行社、智慧旅游酒店等智慧旅游体系,推动智慧旅游试点县和智慧旅游试点村镇建设,实现智慧旅游全域化。
大力推进厕所,使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休闲步行区等的厕所数量充足、达到旅游厕所质量等级标准,全面实现旅游厕所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积极推动“以商建厕、以商管厕、以商养厕”。
依托高铁站、机场、客运站、火车站及码头等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各地级市、特色旅游名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备选县的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并开通各旅游集散中心到主要旅游景区的旅游专线,实现高铁站、机场、公共交通、旅游专线无缝对接,形成旅游城市—旅游乡镇—景区和旅游集散中心—分中心—集散点等旅游集散服务网络体系。推进各地级市、县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旅游咨询服务功能,实现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备选县的咨询服务全覆盖。
加快旅游标识的多语种化、规范化建设,对旅游标识牌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在国家旅游景区、广西星级乡村旅游区和星级农家乐等游览场所设置中外文对照的引导标识(包括景区介绍牌、导览图、景物介绍牌、导游全景图、牌等),在高速公路出口、国省道出入口等重要节点和通景区公路沿线设有中外文对照的交通牌、旅游标识牌,标识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各级和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促进市场投资,激活市场,旅游消费潜力。
加快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打破壁垒,推动旅游产业要素向社会资本全面,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旅游产业,增加旅游有效供给,拉动旅游消费。加快我区国有旅游企业创新步伐,增强发展动力、经营活力和竞争能力。积极扶持有实力的民营经济和社会资本经营旅游业;引进境内外知名企业进入我区旅游市场;支持各类的旅游联合体和旅游联盟,着力培育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旅游企业集团。引导旅游市场主体的自主研发和商业创新,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引导扶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优先扶持有实力、守诚信、业绩好的旅游企业发展。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灵活、弹性作息制度,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鼓励职工利用带薪休假外出旅游,促进旅游消费。打破旅游消费的时间制约,进一步旅游消费潜力。
规范景区门票价格,逐步摆脱门票经济的依赖,不断提升旅游购物、休闲娱乐等消费比重,促进旅游全产业链消费,撬动交通、餐饮、住宿、文化休闲娱乐等相关产业消费。
(1)促进旅游节庆消费。依托我区数量众多,内容丰富的少数民族节庆、乡村民俗农事节庆和地方节庆活动,整合梳理一批主题旅游体验产品和线路,挖掘和扶持节庆旅游市场,制定节庆消费指南,做大节庆旅游经济。各市县要做好本辖区内的节庆旅游开发和组织活动,
(2)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培育壮大旅游商品生产和运营企业,依托城市、景区、乡村等平台,发展旅游购物街区(点)和城市旅游商业综合体,推进广西农特产品、传统工艺品、特色进口商品等旅游商品销售。
(3)推进景区门票。积极推动景区门票价格,和推进国有收费景区向游客优惠,整合公益性景区资源,发行景区联票;指导旅游景区,根据游览时间、游览范围、游览季节、游览群体等因素进行差异化定价;引导景区开发更多休闲体验产品,转向由其他消费带动景区经济;建立健全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制度。
(4)积极拓展线上旅游消费。加强与大型旅游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搭建电商旅游营销平台,完善微营销网络体系,常态化开展多种线上促销活动,不断拉动线.丰富旅游供给,促进旅游消费
丰富提升完善旅游要素供给。推进各市县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等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加强各市县城市公园、休闲广场、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休闲设施建设,积极打造一批特色街区。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文化浓郁、管理精致的主题酒店,开发风味独特的地方小吃和特色餐饮,建设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美食街区。实施旅游商品开发工程,将名特优工农业产品和工艺品开发包装成特色旅游商品。建设布局合理的大众休闲娱乐场所,培育一批参与性体验性强、游客喜欢的旅游娱乐演出项目。成立专化的旅游车船出租公司,满足游客交通旅行需求。
贯彻落实《旅游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围绕旅游产业和旅游执法要求,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方式,推进旅游综合执法队伍的,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综合执法保障。同时,要把旅游市场治理,纳入到城市综合治理的范畴内,加大治理力度,形成管理联动,并设立旅游,构建全域大旅游综合协管机制,在重点景区、村落景区设立旅游警务室、旅游岗亭,因地配套设置旅游服务流动警务室,配置警务人员和设备。
强化主导的旅游市场监管格局,由牵头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形成旅游市场监管力量,由旅游、、工商、交通、物价等部门组成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联合执法检查组,实现从旅业监管向旅游目的地综合监管的转变,从重视投诉监管向旅游全过程监管的转变,从单一的旅游部门监管向多部门联合执法和监管转变,建立“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定期开展日常联合检查、专项整治、明查暗访,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提升旅游综合管理能力,对涉旅报警求助,迅速出警,及时处置,化解纠纷,促进旅游市场良性发展。
明确涉旅各部门在规范旅游市场的职责,探索建立旅游企业质量诚信考评体系,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健全“12301投诉处理机制”,开通旅游绿色通道,形成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加快建立旅业诚信记度和失信制度,规范旅游企业经营服务行为。在县全域旅游服务中心设立旅游巡回法庭,采取流动审判车形式,快速调解、审结旅游纷争。指导参与涉旅纠纷调解,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健全涉旅事件的调解、审判内部运行和管理机制,加大对价格欺诈、非法经营、黑车、黑导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开展旅游系统最美行业创建工作,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度,游客文明旅游。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完善安全机制、安全提示预警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及新闻的监督和引导作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营造和谐、诚信的旅游。
明确涉旅各部门在规范旅游市场的职责,探索建立旅游企业质量诚信考评体系,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健全“12301投诉处理机制”,开通旅游绿色通道,形成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加快建立旅业诚信记度和失信制度,规范旅游企业经营服务行为。加大对价格欺诈、非法经营、黑车、黑导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开展旅游系统最美行业创建工作,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度,游客文明旅游。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完善安全机制、安全提示预警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及新闻的监督和引导作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营造和谐、诚信的旅游。
依托大数据、云技术等现代高科技技术,提升旅游市场监管的科技含量和实际效能;建立旅游移动监管执法系统,运用无线虚拟专网把监管执法延伸到执法现场,使基层涉旅相关人员通过移动终端无线访问数据库,及时有效的开展移动办公、现场监管、信息查询等,确保涉旅相关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更好地履行职能,服务大众。
借助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扶贫政策,抓紧对广西区内的550个贫困村的发展加大投入建设,以发展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产业为抓手,整合扶贫资金,深入推进各层面涉农资金整合,促进扶贫村的乡村旅游业发展。按照主导、部门参与、纵向一体、横向联动的原则,综合利用现行各项扶贫政策,统筹安排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形成扶贫工作合力。鼓励和引导股权式投入,推行权益到户、资本到户模式,将扶贫资金用于支持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明确贫困户享有股权,定期分红,监督使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以交通为核心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旅游扶贫村对外交通道路,打通贫困地区的旅游“致富路”,提高旅游扶贫村的可进入性,围绕旅游扶贫村旅游开发和区域旅游线路开发,构建整体的旅游交通网络体系,通过区域旅游发展提升旅游扶贫村的旅游开发效益。加快规划建设为游客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的多功能综合性乡村游客服务中心;加快城乡公共交通与各主要旅游扶贫村的交通网络建设,加强旅游扶贫村的交通沿线牌、旅游标识系统、旅游厕所、停车场、紧急救援以及旅游公共信息化网络等配套设施建设;在大型公共场所建立健全游客咨询投诉、紧急救援、散客服务等旅游服务设施。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广西550个旅游扶贫村的旅游开发,促进企业、组织和旅游扶贫村建立友好、长效的合作关系,不断加强经贸、旅游、环保、生态等方面的合作,利用各种社会力量的集聚优势,形成“千人帮千户”的帮扶模式,积极为社会力量的参与争取更多的支持,为扶贫村的乡村旅游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充分发挥经济发达地区的财政帮扶资金引领作用,整合扶贫村资源,打造一批脱贫攻坚示范村。按照引导,企业主体的市场导向原则,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的自然、人文、生态等资源和特色原材料优势,争取财政、税收、土地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企业进入贫困地区投资、开发旅游产业,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旅游扶贫村带动当地群众脱贫致富。
以构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网络生态系统为核心,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及发达的网络通信技术构建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乡村旅游产品网上预订、网上展示、网上销售、网上付款和网上宣传等功能,支持游客在线、规划自己的行程,为企业提供采购、人才招聘等信息,并参与旅游主管部门电子政务,通过共享分析旅游预订数据和景点预订信息,实现大数据汇集,为乡村旅游景区、景点提供信息预警,支持旅游资源有效合理配置。通过建设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有利于提升扶贫村旅游知名度,带动当地扶贫特色产业发展,创造社会经济,提高贫困村居民收入,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形成新型的扶贫“造血”模式。
不断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程,以创造良居和生态为目标,大力改善旅游扶贫开发地区乡村的群产生活条件,通过对贫困地区的治理,有效改善当地的生态,使原来不适宜旅游的地方变成适合旅游之地。以良好的生态和人居为旅游扶贫开发为基础,充分挖掘和利用贫困地区的乡村旅游资源,积极开展特色旅游名镇(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生态旅游示范区、星级乡村旅游区以及农家乐、渔家乐、森林人家等创建活动,推进贫困地区的乡村旅游发展,最终形成以旅游促扶贫、以旅游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发展格局。
建立健全区级—市级—县级旅游营销体系,整合宣传、旅游、外事、文化、新闻广电等部门的宣传资源,吸引企业、社区、游客等其他主体主动加入,建立支持、部门协同、企业联手、跟进、游客参与的“五位一体”整合营销机制,构建支撑旅游全域化的营销共同体。各级要围绕本市(县、区) 的旅游整体形象,整合各部门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各级旅游部门要围绕企业需求设计组织市场推广活动,扩大企业参与度,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和自治区、各市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将整体形象宣传与企业产品宣传有机结合。加强与的合作,实施对外宣传“请进来”、“走出去”工程。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形成良好的旅游口碑效应。
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等,加快旅游宣传品数字化进程,制作一批实用性强、携带方便、性广的旅游、高清广告宣传片、立体视频等。建立区、市、县智慧旅游营销平台,鼓励、扶持并培育现有旅游企业建立电子商务营销平台,或与第三方专业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扩大旅游宣传推广的渠道。在利用、电视、等传统资源的同时,积极利用网站、手机终端、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加强旅游宣传推广。全方位整合线上和线下营销渠道,推行旅游O2O线上线下的合作。线下推广方面,运用虚拟现实(VR)等新技术,全方位、多角度推广广西旅游整体形象和各地市旅游形象。线上推广方面,完善广西旅游公共微信微博平台、12301旅游公益服务热线的建设,建立“旅游网站+社交+APP+在线旅游社区”的一体化网络营销体系,全面建立优化线上销售和线.实施精准旅游营销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建立起游客管理信息系统,对游客的人口学特征,出游习惯等等有价值的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确定目标市场和市场定位。在对旅游产品服务和旅游目标市场精准定位的基础上,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个性化的游客及团体沟通服务体系。根据旅游产品定位和目标客源的群体特性,选择合适的平台,采取精准的产品投放、精准的价格策略、精准的广告投放确保精准营销在旅游市场上的效果。
积极争取举办能够在国内外产生轰动效应的大型、长期的旅游活动,如举办旅游年、旅游节、展销会、博览会等。提升南宁国际民歌节、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文化旅游节、中越(凭祥)边关国际旅游节、刘三姐文化旅游节等旅游节庆影响力。充分利用各地市丰富的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创新节庆举办模式,积极推进、社会、市场的结合和旅游、文化、经贸的结合,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民族传统旅游节庆活动。
改善旅游企业经营,提高旅游企业市场化程度,促进旅游企业向集团化、品牌化、特色化方向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旅游联合体和旅游联盟,着力培育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旅游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大资本、高技术、高管理水平的旅游管理集团,发挥其管理、品牌、资本、技术、市场和人才优势,促进广西旅游企业优化整合和提升。加快国有旅游企业创新步伐,增强发展动力、经营活力和竞争能力。充分发挥广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合和优化配置旅游资源的作用。积极引进境内外大企业和大资本进入广西旅游市场。鼓励优势旅游企业采取兼并重组、品牌连锁、特许经营等新形式,扩大企业规模,拓展经营网络。做强一批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娱乐、旅游客运、文化旅游、旅游电商等涉旅行业领军企业。
积极引导扶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加大对旅游中小企业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激励和引导机制。鼓励中小旅游企业之间加强合作,构建旅游企业战略联盟。积极鼓励、引导中小旅游企业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向经营专业化、服务细微化方向发展,做特一批产业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的特色涉旅企业。
发展众创空间,建设公开、便利、高效的旅业信息共享平台和交易平台,发挥现有政策的集成效应,有效整合行业资源,为创业创新者提供基础服务。合理规划创业创新布局,科学匹配创业创新资源供给与需求,建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旅游项目库。建立广泛的社会参与旅游机制,鼓励居民、农民参与旅游开发经营。进一步降低旅游创业门槛,强化市场信息、技术服务、营销服务等旅游创业服务。大力发展创业型的个体私营旅游经济,发展家庭手工业,鼓励城镇居民进行旅游创业性就业。
深入贯彻“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部署,发挥广西作为衔接“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作用,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旅游会展、海洋旅游开发、文化交流等海陆联动区域合作,以海上丝绸之路申遗为契机,以国际旅游合作区、中国——东盟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为旅游国际合作平台,实施全面战略。
积极推动与广州、宁波等九个城市联合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以海丝申遗为契机,引领申遗点传承和发扬海丝文化,以海洋旅游为载体,与传承海丝文化,推动海洋旅游向近海、远海发展,打造国际海洋旅游合作品牌,发挥旅游在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经济、文化、外交等领域沟通交流的重要作用,以旅游促进海丝申遗的进一步拓展,将“海丝申遗”打造为中国引领沿线旅游共建的重要平台。
以中越德天·板约国际旅游合作区、崇左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区、东兴—芒街跨境旅游合作区为合作平台,不断创新合作,完善和扩大广西与周边国家的双边旅游国际合作,建立国际旅游合作机制,将广西打造成旅游全要素国际流动的合作先行区。依托国际旅游合作区推动跨国线路开发,联动南宁、桂林等城市与越南河内、高平等城市建立红色旅游跨国游线、山水旅游跨国游线等,进而推进广西全域接待国际游客,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形式带动广西旅游向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转变。
以中国——东盟贸易区建成及东盟共同体建立为契机,深化广西与东盟国家国际旅游交流合作,对东盟国家实施通关便利化,实现快速通关。
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化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内国家的特色旅游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内国家旅游投资合作,联合打造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联合构建旅游文化品牌,实现品牌整体营销,共同吸引日本、韩国等亚洲市场及英国、法国等欧洲市场,扩大广西的国际知名度和旅游影响力。积极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签证”,实现“一个签证,六国通行”,提高旅游便利化程度,将广西打造成与大湄公河次区域互联互通的国际旅游大通道。
部门主导、部门联动,构建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业重大政策、发展规划、体制机制、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县(市、区)以特色名县创建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增加人员配备,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重大项目责任制,定期召开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全域旅游发展形势,听取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指导推动全域旅游的发展建设,形成全域旅游全面抓、全面管、全面建的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利益机制树立人人都是参与者、行行都是推动者、处处都是旅游地的观念,尊重游客权益、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尊重员工的从业保障。健全法律保障机制,保障当地居民参与旅游规划和决策的。出台优化政策,促进旅游就业创业。完善收入分配和税收机制,保障旅游企业利益和当地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健全经济补偿制度,为那些未直接参与旅游开发但同样受其影响的当地居民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充。提供资金支持,鼓励旅游企业和当地居民参与旅游经济活动,帮扶农民创业,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经营实体,通过组织招聘和提供培训服务,引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在旅业就业;推行合理的分配机制,让社区居民分享“产业红利”。推动和市场、居民和游客、企业和员工、资本方和资源方、旅游与相关行业和谐共处、协调有序,互惠互利。
进一步加强发展广西全域旅游发展工作组织协调,部署落实全域旅游发展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全域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台账,落实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落实全域旅游创建主体责任,明确发展目标及时序安排,相应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任务。
各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市(县、区)应以本规划纲要为引领和指导,科学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与县(市、区)域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并依据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全域旅游重点项目的开发和建设。非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市(县、区)应根据全域旅游标准,结合地方实际,以旅游发展规划为引领,推进本辖区内的旅游开发建设。
自治区和市县各级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广西旅游产业发展发展基金的设立,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广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有计划有步骤的向全域旅游发展倾斜,用于全域旅游规划编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人才培育、旅游宣传推介和励、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推进广西全域旅游发展。
各县(市、区)要积极落实自治区关于发展全域旅游工作部署,用好用足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支持和激励政策,科学编制符合自身特点的全域旅游实施方案。旅游、发改、财税、交通、国土、农业、林业、文化、人社、金融、统计、、司法、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关于促进全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规章。通过各个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全面推进广西全城旅游建设常态化。
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各县(市、区)要保障全域旅游发展的旅游用地供给需求,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名确年度土地供应中旅游业发展用地规模。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旅游项目,自治区、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立项权限分别保障用地指标。各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市、区)可享受桂林旅游产业用地试点政策,应根据需要按程序调整旅游项目土地利用规划。
各地市要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旅游企业以及其它旅业经营个体负担‚积极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内的旅游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做好对扶持旅游企业的各项结构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争取在南宁吴圩机场和东兴、凭祥口岸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在桂林、北海、南宁、东兴、凭祥、等地建设特色减免税商品购物区。
自治区对关系到县(市、区)全域旅游发展的重大旅游项目实施财政贴息贷款扶持,安排旅游项目风险补偿资金,为各中小型旅游企业、乡村旅游企业银行贷款提供的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全面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放宽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条件,积极拓展金融支持旅游业的支持方式,加快开发适应旅游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
鼓励支持自治区投融资平台加大旅游投入,吸引广西旅游发展集团等规模旅游企业投资主体在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各县(市、区)投资建设旅游项目。还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引导外资和民营资本投资旅游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机制市场化、投资方式多样化,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按照国家全域旅游建设工作的要求,要进一步旅游管理部门队伍、旅业人才队伍、旅游综合执法队伍。旅游管理部门要深化对全域旅游的认识,形成发展全域旅游的共识。宣传、旅游等部门要做好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的宣传和创建工作的学习培训交流。各部门应安排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人才培训,重点培养各全域旅游示范创建试点的旅游管理人才和旅游从业人员, 组织县市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领导到国内全域旅游发展较好的地区去考察和交流经验。加强旅游和工商旅游旅游市场监管队伍的培训。
积极落实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发展全域旅游作为各级相关部门的重要发展目标和重要考核内容,参照实行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监督考核办法,制定量化的考核标准。实行监督考核通报制度,定期开展调度,重点对推进缓慢的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并在网站通报各市、县的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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