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消息(记者陈世昌 舒均)黄陂一10天内审案55起,其中多起存在问题。昨日,黄陂区法院向本报通报,当事已被免职,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
黄陂法院负责人说,本报报道此事后,区法院及时向武汉市中级和黄陂区委、区委进行了汇报。相关方面非常重视,要求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黄陂法院负责人说,经查,已认定这55起案件中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违反程序、审查不严等问题。梦见吃饺子经区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55起案件全部进行再审,以便于发现其中的问题,给各方一个公平合理的判决。
对于当事刘建东,区法院决定在的基础上,免去其研究室主任的职务,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进一步调查。等案件查明后,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据记者了解,黄陂区委已责成区对可能涉嫌犯罪的问题加快侦查进度,并立案调查有关当事人及律师是否存在诉讼欺诈等问题。
黄陂区法院负责人强调,待门侦查终结和55件案件再审结束后,一定会依法债权人的权益,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感谢新闻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今年68岁的刘功益是黄陂县第二工业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黄陂二建)副经理。他既是55名原告之一,也是被告的代理人。据他介绍,1997年起,该公司法人代表、经理刘厚建因欠债不敢回黄陂,公司的很多事情都由其打理,因而他对55起案件非常熟悉。
刘功益介绍,55位原告中,10人为该公司员工。该公司共有员工11人,其中这10人曾借给公司钱。10余年前,公司经济困难,便动员了员工找亲朋借钱周转。这10名员工加上他们的亲朋,构成了55名原告的主体。但由于投资失误等原因,这些钱就一直没有及时返还。
2007年,武汉建筑商段昌干起诉黄陂二建讨要200万欠款,该公司仅有的房产和土地可能被过户。公司员工见状,便联合起来向法院起诉讨要债务,自己的权益。
昨日,本报了原告出示的多份借条中,公司印章竟然“早产”。刘功益解释,2007年他们在打官司前,集体清理了一些借条,发现有些条据已发黄、变烂,无法辨别。于是在开庭前,他们按原来借款时间重写了借条,并加盖了已更新的“黄陂区第二工业建筑工程公司”印章。
刘功益还称,55起案件涉及237万余元借款,其中有部分没有入账,但都有公司法人代表刘厚建的签字,便也认可了它们的真实性。刘功益承认,公司账务确实有些混乱。
在采访中,这些原告告诉记者,刘建东于2007年8月2日、7日、10日审完了55起案件,其中2日、7日是在黄陂大酒店,最后一天则改在律师事务所。不过,到律师所审案的说法遭到代理律师陈觉的否认。
原告还称,在立案前,代理律师陈觉说,这55起案件应该按起诉总额237万元的3%缴纳律师费和诉讼费,共计7万多元。诉讼费由他统一向法院支付。
截至目前,55名原告已缴纳5万多元,尚欠其1.3万元费用。据记者了解,陈觉每笔案件仅向法院缴纳100元不等的诉讼费,部分诉讼费还被刘建东批准缓交。对此,陈觉回应称,“诉讼费是法院让交多少就是多少”。原告们则说,他们一直以为律师已替他们按缴纳了诉讼费。
众说纷纭的背后,律师和到底存在什么样的“默契”?昨日,黄陂区负责人说,他们正在调查刘建东是否还存在渎职和受贿等行为,一旦查实,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武汉大学院一位著名诉讼家表示,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当即受理、当即审理并当即裁判,但案件必须要有开庭形式,要有相应。7个小时审完35起案件,是不可能的。而且,庭审提前写好,属严重违规行为,应视为无效。
中南财经大学院教授、民事诉讼法专家蔡虹则认为,即便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也必须要审判质量。虽然这些案件看似比较简单,但55起案件都有的债权、债务关系,每一起案件都应按程序核查,查清事实,并在此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很难想像,7个小时审理35起案件如何办案质量。
还有不愿具名的专家认为,这样高效流水审案,有悖常理,不排除律师和相互。他们,应该依法依纪处理相关人员,维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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