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兵 展江
关于和在突发事件中享有信息公开权,国家已经以立法的形式(《突发事件应对法》、《信息公开条例》等)予以确认。虽然在这一领域还存在障碍和不足,但是这些年来的进步不容否认。现在的问题是,在报道涉及伤亡和不幸的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新闻如何既满足的知情权,又相关普通的隐私权?这是一个与法律交织的问题,但主要是前者的问题。
在传统时代,掌握着隐私是否公开的,其中和电视又是关键性的终端。但是在互联网时代,传统是否公开逐渐变成一个重要性、关键性越来越小的问题。换言之,这在过去表现为数量有限、呈中心化的传统的伦理和问题,现在情况更为复杂,往往变成了使用者的新素养问题。这样来看,我们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公开这个重大问题就有了一个新的维度。
爆炸案与国内的实名报道
美国当地时间2013年4月15日下午2时50分(时间16日凌晨0时50分),马拉松比赛接近尾声时,在终点附近发生恐怖爆炸案,造成3人死亡,176人受伤。时间17日7时(美国当地时间16日19时)11分42秒,新华网发出如下消息:
一名中国在马拉松爆炸案中遇难
新华网美国4月16日电(记者王丰丰)中国驻纽约总馆官员16日在美国,一名中国在15日的马拉松爆炸案中不幸遇难,遇难者家属不愿公开死者姓名。另有一名中国受伤,伤者目前伤情稳定。
中国驻纽约总馆官员表示,总馆方面将为家属赴美处理相关事宜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大学官网16日公布了该校学生伤亡细节:3名遇难者中一人为在读研究生,应家属要求不公布其姓名。中国驻美国大也发布声明:“按照死去学生家属的意愿,我们不公布者的姓名。我们随时准备为家属提供任何帮助,以确保他们能够尽快自己应对这场悲剧,并节哀顺变。我们的心与这场行为的所有者家属同在。”
就在新华网发稿25分钟后的17日7时37分,东北新闻网贴出了《沈阳晚报》当天发表的报道“美国爆炸案 沈阳女留学生吕令子”,并刊登了来自微博的吕吃水果面包沙拉的生活照。17日8时37分,东北新闻网更新了报道,标题改为“在爆炸案中 沈阳女孩吕令子你在哪”,内容几无差别。
报道写道,16日13时21分,网友“梨儿Bauhinia”通过微博发布紧急寻室友消息:“请大家帮我找找我室友,她叫吕令子,在BU读统计专业,她今天应该是和一个BU学精算的女生一起去看马拉松了,到现在也没回家……”文中提到,吕与同是中国留学生的周丹龄一起在街边观看马拉松比赛。周在爆炸案中受伤,后被送入医院救治(已经中国驻美国大),但吕失去音讯。
作为吕家乡的,《沈阳晚报》介绍说,吕于2008年毕业于沈阳东北育才学校,后考入理工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如今在美国大学攻读统计学硕士研究生。文章接着叙述了父母、姥姥、姥爷的万分焦急,并提及吕父已经同美国驻沈阳总馆的相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这样,尽管在国内的开篇报道特别提到“遇难者家属不愿公开死者姓名”,但是家乡的披露和其他新老的接力,让23岁遇难女生的姓名迅速公开了。有点奇怪的是,17日9点39分,中国日报网转发了新华网消息,提到“遇难者家属不愿公开死者姓名”,但是贴出了她的大幅照片,注明“图为在爆炸案中遇难的沈阳女孩生前照片”。
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第一个披露遇难女孩信息的《沈阳晚报》在截稿时是否知属不愿公开死者姓名的意愿?这是难以确定的,因为除了和上海以外,全国大多数地方的晚报早已改为“晚报早出”,虽名为晚报,实际上与日报一样,前一天夜间截稿和付印,早晨六七点钟即面市。这样就早于新华网发稿了。但是,《沈阳晚报》采访了女孩的家人,也可能了解到家人的保密请求。
17日12时24分,新浪微博“传媒汇”发帖:“【新闻事件中个人无隐私可言?】爆炸中国女留学生遇难,“死者家属要求不要透露名字”,华尔街日报、环球邮报、环球报……所有英语都做到。再看我们的中文,有多少家已经把名字写出来了?、、中央人民……至少26家!”
家属的保密意愿为何未受尊重
接下来,各传统知道了家属的保密意愿,18日的报道普遍匿名,如《辽沈晚报》和《新京报》。但是,中国新闻网18日4时23分贴出了中新社的新消息:当地时间4月17日,在爆炸中遇难的中国留学生身份被该学生所在学校校方公开。而在网络世界,有人一开始就质疑保密的做法。
网民顾克美4月18日上午在华商论坛发问:“中国亲属为何不敢公布美国爆炸案中遇难亲人的名字?”这位网民称:“毕竟在信息畅通无阻的美国,无论如何是保密不了的,美国人也无论如何不会保密的。”这位网民推测亲属或有难言之隐:“有两件事实,应该能够摆到桌面上。一是能够到美国留学的中国人,其家庭背景一般都不得了,毕竟在美国留学是需要大笔美元的。普通老百姓很难能够将子女送到美国留学。二是中国有钱人或者贪污官员多跑到美国去了。”这位网民进而认为,“中国应该大张旗鼓地公布这名留学生父母在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却决不应该以消息来应对这样的灾难。甚至完全可以公布这名留学生在美国留学经费的详细情况。”①
同日上午,网民“wanglei902000”在天涯论坛发帖说:“一位中国在美国,中国人民正在全力支持自己的向美国压力,要求美国尽快破案找出真凶,给遇难者家属及中国人民一个交代,而我们自己的却对自己的人民实施,是何目的?要知道这位中国是在美国遇难的,其性质已经为国际刑事案件,涉及中美两国的司法互助协议及两国外交关系,已经不是遇难者本人及家属的私人事务,是涉及全中国人民民族及国家利益的国际问题……”
在讨论区,有人不同意这位网民的看法。网民“李城均”说:“呵呵,恐怕人家不愿受打扰,这是人家的隐私”。“zxwck”:“都是你写的,你到底想知道的是什么?做什么工作不重要,但是对生命本身基本的尊重是的底线。”“就为你们这些人的窥,就要让别人再被一次么?”
网民“南舟”说:“案件?LZ智商堪忧,这案件有什么?家属希望不公开,无非是怕打扰,人家已经够悲痛的了,你在铺天盖地地报道,不是给人家伤口上撒盐吗?什么心态?”网民“@KampfE”说:“楼猪别脑残了,遇难者资料又不是涉及到很重要的信息,公不公布有多大关系?遇难者家属也有不公开此信息啊。你非要知道干什么,有窥私癖啊???”
“wanglei902000”回应说:“查看了当地网站的评论及翻译,接近中国遇难者的美国人称家属不愿意息是因为遇难者是独生女,怕她的爷爷奶奶及外公外婆知道受不了打击。”但他认为:“只能说现在的中国人没有法律意识也没有法制观念,怎么可以以私人意识来对抗公共事件。照楼上几位的意思,以后公共事件有人员伤亡都可以以‘家属不愿意公开’为名隐匿。那好吧,我无话可说,反正又不是我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②
悲剧、隐痛与
当代世界,虽然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但是大到地球,小到个人,仍然不能完全摆脱灾难、意外和伤病的袭击。所以,学家和学家拉斯韦尔将大众传媒的首要功能定为监测,特别是如美国报业大王普利策所言:“倘若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记者就是船头上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暗礁险滩,并及时发出。”
在一个的市场社会中,天然特别关注一类的题材。因为这种题材既有突出的新闻价值,又能带来市场效益。以来,贴近市民的晚报大量兴起,不但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当天新闻当天看,而且使体现监测功能的灾难、悲剧新闻成为主要内容之一,使其对社会生活的覆盖面大为增加。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市场经济发展提速,此后出现了作为早报的都市报。“90年代中后期异军突起并迅速占领市场的都市报也正好赶上这一时机,这使得以‘贴近百姓、贴近生活’为读者定位的各家都市报将灾难报道‘做大做强’以求读者最大化的主观愿望成为现实可能。如今读者随便翻开一份都市类,无论大小、轻重,灾难新闻几乎随处可见,甚至有读者戏言,要是哪天的上没有灾难新闻那就算是真正的新闻。可以说,灾难报道已经成了都市的一种常态。”③
灾难、死亡——这些沉重的话题,成为新闻报道频繁面对的主题。新闻生产要求记者第一时间采访报道,却可能给当事者带来和。怎样对待采访对象的心理创伤?
记者在意外及不幸事故发生后,一些因该意外或事故而悲伤的人(主要指亲友丧亡者),这种行为被称为“悲痛”。具体可分为两方面:信息采集环节的和信息呈现环节的。经常出现的行为有:1.使用或强制手段进行采访。2.打开被访者的痛苦记忆。3.报道内容失实。4.报道风格冷漠或轻佻。5.图片使用和文字描述过度刺激。④
目前这个阶段的市场经济和社会现实,似乎决定了此类新闻难以避免。经济学家汪丁丁指出:今天的新闻有双重困境。首先,我们生活在一个市场疯狂的时期。当大众常识的时候,表现为市场疯狂。其次,我们生活在一个转型期社会里。大众,一方面必须履行它们的“引导”职能,另一方面却已经浸淫在市场里,受着利润的。一旦市场无地展开,将社会嵌入到市场之内,手段就转而成为目的了。当利润成为目的时,凡可以产生利润的,都可以是“新闻”。在一个市场社会里,由于“社会”被嵌入在“市场”之内,故而大众的行为模式是消费主义的、短期的、对生活的终极意义不加思考。⑤
无论新老,一方面在追逐自身的复杂目标,其中包括它们可能振振有词的公共利益和知情权,一方面它们也清楚,社会大众是的衣食父母。他们消费包括新闻在内的产品,也可能有某种猎奇的需要,但是一旦成为这类新闻的者,他们就会严厉而地行为。加之今天的,所谓的地理和心理上的接近性越来越弱化,也不得不考虑远在国界以外、甚至远在天边的受众/人的感受。
避免二次的可能性
美国新闻伦理学者罗恩·史密斯观察到,中有许多人视记者为盘旋在空中、随时向捕猎对象俯冲的秃鹰。他引用美国一位资深报人的话说,受到悲剧事件惊吓的与报道悲剧事件的记者之间的冲突是在所难免的。“新闻报道是性的,而悲伤需要隐私”;“只要(代表)在那里,对社区就是性的。”史密斯同时认为,严重、飞机失事一类事件仍然是新闻,记者必须报道这些事件及其后果;读者和观众希望看到此类报道。他引述说,许多有经验的记者认为,关键在于对待者要像对待骨肉一样。“我们应该以和研究来框定我们的问题。我们必须敏锐,但不是胆怯。”⑥
悲剧发生后,逝者亲友会处于一个特殊的悲痛期。根据殡仪业主管协会的标准,悲痛期可分为11个阶段:1.,相信;2.感情;3.孤独;4.出现悲痛的生理症状;5.憔悴(无法应付现实生活);6.痛苦减轻;7.负罪感(对已发生的事情感到);8.(对死者、医生、等);9.无法正常活动;10.康复在即(恢复中断的生活);11.欢迎回来(重新加入社会生活)。
的悲痛行为会给逝者亲友带来多方面的。处于不同阶段的悲痛者面对时会有不同的反应:不愿被打扰;看到对亲人的不实、不尊重或过于渲染刺激性细节的报道,会加深痛苦;其告诉记者的,可能是他认为“最适合”的话,却不是真实的信息;其可能失去感情控制,面对表现失常等等,此时的公开报道可能对被访者的隐私带来侵害。以刊登死者家属痛苦情状的图片为例,“任意刊登他人处于悲惨或尴尬境地的图像,暗含侵的隐私权……那些受的个人有自尊或被人尊重的,而这些照片的刊发可能导致照片中者社会评价的降低和心灵打击”。
在灾难和死亡报道领域,“知情同意”是美国新闻界普遍采纳的原则。这一概念源自医学领域,原指让患者理解医疗机构诊疗、护理的内容和程序,权衡利弊得失,对诊疗方案做出评价,根据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做出决定。在新闻报道中征求知情同意,指记者有责任向被访者详细告知有关细节,包括表明自己来自哪家,告知被访者如果同意接受采访会有什么后果,会有哪些益处,可能存在哪些等。
在爆炸案中,报道有“打开被访者的痛苦记忆”之嫌。我们相信,公布爆炸案中国学生姓名的国内并无故意,而且确实也有网民支持这种突发事件中及时息的行为,但是这些要么是忽略了、要么是不知长有暂时保密的要求,很可能给亲属造成了新的痛苦。对于这种突来横祸所造成的巨大心灵创伤,是可以考虑用推迟刊播有关新闻来力争避免造成二次的。
当然,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和互联网的普及,这一处理能否奏效实在难以。在爆炸案报道中,当地推迟刊登是有可能避免刺激遇难者家人的,当然外地的也会进入本地,但是,总比看到本地的概率要低。家长要求保密的原因是避免不大可能上网的老人知道后过度悲痛。这应该是一个合理。但是,这种突发事件瞬间全球皆知,问题可能仍然存在,那就是:1.这种其他能否知晓?2.能否将心比心而克制抢先发表的冲动,暂时对遇难者的姓名不予披露?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突发公共事件报道法社会学研究”项目(编号:12YJA860028)】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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