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公司在SINA,SOHU推出务后也于2001年底推出企业应用服务,主要产品为网易企业邮箱,也发展了全国各地的很多代理商。今天下午,IT168编辑收到原网易企业邮箱的代理公司发来的邮件,称:“网易将全面退出企业邮箱收费市场”
邮件中称,8月30日网易给企业邮箱用户发送邮件,通知服务停止,要用户签署中止服务协议和与尚易公司签署新协议。客户接到邮件感到非常突然,网易在信中声明9月15日将服务转移。信中尚易公司和网易公司地址相同,电线编辑打电话给网易客服部门,一位女士称确有网易到尚易之转变,此事正在交接中,对于最终用户,将不会看到任何变化,包括交接以后的邮箱后缀。
贵公司与网之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网易公司”)于2001年签订了《企业邮箱销售合同》(合: )。网易公司和广州尚易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尚易公司”)特就该合同履行事宜致函贵公司。
非常遗憾地通知贵公司,由于网易公司进行内部运作结构调整,将终止提供企业邮箱服务的技术支持业务。但是,考虑到贵公司仍然需要企业邮箱服务的技术支持,在征得贵公司同意的前提下,网易公司由网易公司的合作伙伴尚易公司代替网易公司继续为贵公司提供企业邮箱服务的技术支持。
尚易公司是锋联公司(BEENET)在国内设立的子公司。锋联公司通过、新加坡、菲律宾等多个分支,为客户提供互联网咨询服务。除了大中华地区,远至美国,近至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等亚洲国家都有锋联的客户。
尚易公司的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互联网客户服务经验,并非常了解企业客户对高标准、高质量服务的需要。尚易公司的技术专家在邮件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等方面有非常深入的研究,曾经参与网易等国内大型网站邮件系统的实施,能为企业提供最专业的互联网技术解决方案。
尚易公司在此承诺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将不低于原《企业邮箱销售合同》中的水平,且贵公司的邮箱地址保持不变,直至原定的服务期满。并且,如果贵公司接受使用尚易公司的服务,尚易公司将在原定的服务期以外赠送贵公司两个月的免费服务。有关具体安排请详见本通知所附《终止协议》和《新企业邮箱销售合同》,并以该《终止协议》和《新企业邮箱销售合同》的条款为准。有鉴于此,网易公司相信尚易公司完全有能力继续为贵公司提供优质的企业邮箱服务。
若贵公司同意上述安排,请在所附的与网易公司的《终止协议》和与尚易公司的《新企业邮箱销售合同》标明处签章并于2002年9月12日前将签章后的文本送达或传真至网易公司的地址(见下文)。我们将在收到贵公司的回函后及时与贵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尚易公司将于2002年9月16日零时起根据《新企业邮箱销售合同》正式向贵公司提供服务。
属马的今年多大对于由此给贵公司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抱歉,并真诚希望能够继续与贵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对于贵公司给予我们的一贯支持与配合我们深表感谢!如贵公司对本通知或有关安排有任何疑义,可按下附方式与我们联系。
电话传线年签订《企业邮箱销售合同》(合: Q01110006)(下称“《企业邮箱销售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上述合同的履行,并签订本终止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企业邮箱销售合同》自2002年9月16日零时(下称“终止日”)起正式终止。乙方在《企业邮箱销售合同》项下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同时停止。
2、除本协议另有外,双方在《企业邮箱销售合同》项下或与之有关而对对方(及对方任何董事、管理层、其他员工、代理或代表)享有的一切(包括任何性质的索赔的)和负担的一切义务(包括赔偿在内的任何性质的责任)亦在终止日无条件地被放弃和解除。
3、甲方将于终止日之前与广州尚易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尚易公司”)签订《新企业邮箱销售合同》(下称“《新企业邮箱销售合同》”),以由尚易公司地继续为甲方提供企业邮箱服务。
4、双方同意,(1)乙方可向尚易公司披露和移交有关甲方的客户资料及相关信息;(2)乙方根据《企业邮箱销售合同》已向甲方收取的所有服务费不退还予甲方,而甲方可根据《新企业邮箱销售合同》,就终止日后至原《企业邮箱销售合同》的合同到期日期间,无须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而享有尚易公司提供的企业邮箱服务。
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http://cdgw.hengpunai.cn:27531/)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