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测办发〔2017〕45号)要求,为及时满足国家统计管理部门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对统计信息的需求,现就做好本市2017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统计年报按照2016年新修订的《测绘地理信息统计报表制度》,通过登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入统计网络直报系统进行编报。
二、统计网络直报系统原有功能和操作方法基本不变,《操作手册》请在统计网络直报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中下载。各单位在填报2017年统计年据前,请在统计网络直报系统首页“常见问题”栏目中下载并认线年报统计注意事项》文档。
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于2018年对《测绘地理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内容进行修订,力求真实高效反映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现状。各单位如对现行《测绘地理信息统计报表制度》中的统计指标(包括指标解释、计算方法)、统计范围、报表表式等内容有修改意见,请提出具体修改和修改理由。
四、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2017年统计年据通过系统,修改意见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请报送我局测管处。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工作,加强对统计年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部署,明确责任,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按时真实准确的年据。
(二)为加强沟通、便于交流,请各单位有关工作负责人尽快加入上海测绘资质管理QQ群(甲乙级群号:626708593;丙丁级群号:572147354),相关文档和操作步骤已放置群文件。
(三)对未填报或填报不实的单位,将作为2018年测绘资质巡查的重点检查单位和日常监管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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