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杨孔熙与被申请人宋亶务、第三人林荣义、杨小春、杨孔香、属蛇的今年多大陈林平、游广州、杨乃记、广州市白云区红馆商务酒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之,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是:撤销广州市白云区(2010)云法花民四初次字第58号民事判决、广州市中级(2014)穗中法民五终字第4766号民事判决;依法裁定重审本案;判决驳回宋亶务在原一审中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本院定于2018年12月25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本案由审判员林娟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张一扬、审判员兰永军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自本公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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